3月5日下午,我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布置会在外事处多功能厅举行。全体纪委委员、各处级单位负责人、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曲科军同志主持。
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作为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已于2011年全面开展。黑龙江大学作为全省教育系统首批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单位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已于2011年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此次会议下发了《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黑龙江大学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对我校下一步深入推进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田成义首先对我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介绍,指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要在预防和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体系,坚持以中国特色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系统展开。同时,加强工作推进方式,按照文件规定的工作步骤,力争经过两个阶段的工作,在今年年底完成黑大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方案。会上,田书记着重对各单位需要填报的《黑龙江大学处级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一览表》进行了说明,并对权力事项、权力执行部门或负责人、权力行权依据、廉政风险点排查、应对措施等内容具体进行了详细解释。
曲书记指出,学校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杨震同志对深入开展我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推进我校廉政风范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了五方面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上至下高度重视;二是要抓关键环节,突出防控重点,找准风险点;三是要在注重实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增强制度执行力;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健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最后,曲书记强调,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关键是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校教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尽职尽责,积极参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党务、政务公开相结合,要扎实将我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编辑:纪检委 摄影: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