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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2016-05-03 10:38  

黑龙江大学学校办公室文件

   

黑大校办发〔2016〕9号

———————————————————     

 

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精神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我校于4月29日召开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提高对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会议讲话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或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会议精神及《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抓紧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科研、学科、管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互为促进、共同提高。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本内容和责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校将按年度对责任书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5日前返回学校办公室,联系人:李可宝。

四、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基本任务和内在要求,认真研究,主动担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逐项研究,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按要求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五、学校将加大督办催办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体系,由年底全面督查逐步向日常监督检查过渡,加强过程管理和督促检查,定期对各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黑龙江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6 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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