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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迎新工作 “六严禁”的通知
2021-09-03 10:33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

新生报到在即,进一步规范我校迎新工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整治“微腐败”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根据教育部“六禁令”“红七条”、省教育厅“高校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等相关规定,现对全体教职工提出“六严禁”要求,请严格遵守。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相关利益人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学生干部对学生颐指气使,行使“小官僚”特权

学校教师工作部和纪委办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黑龙江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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