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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校召开
2012-12-11 16:26  

   12月8日下午2时,健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校外事处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有: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李桂春,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李东明,省纪委监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傅晓,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驻教育厅纪检监察室主任云兆武,省监察厅驻教育厅监察室副主任李景禄,省高校纪工委正科级检查监察员李季,省高校纪工委检查监察员马明阳,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我省15所高校相关领导。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曲科军,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田成义,纪委副书记刘彦辉,研究生学院院长、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董玉庭,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教军章,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李卓,正科级纪检监察员李晓源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李东明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曲科军代表我校对各位领导和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在对我校推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进行汇报时,曲书记指出,我校围绕上级下发的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出三个层面的考虑安排:在理论研究层面上,我校对风险防控的国内外的现状、理论、相关概念进行了深入学习,比较重视相关学科项目的参与研究,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运行机制和框架分析监测建构层面上,我校探索和确立了包括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储备等在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实践推进层面上,我校党委力求运用前期工作取得的有效成果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在校内进行廉政考核。他表示,我校在推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中力争做到既要有一系列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又要有推进一些专项工作的有力措施;既要勇于改革创新,又要有效结合学校的基础和优势;既要突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的必要成果,又要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
  随后,曲科军副书记对我校试点情况工作的具体情况和现存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他表示,我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历时5年,分为6个步骤进行,目前主要进行健全试点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调整廉政中心管理模式和组织机构,结合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项目立项,深入调研等五项内容的工作。但仍存在可供参考经验较少、调研形式单一、研究视野不够开阔、教师参与积极性不高、具体改革措施停留在初级阶段等问题。针对发现的现存问题,曲科军副书记从各高校试点工作开展的全局角度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第一,希望省纪委、高校纪工委多创造此类交流讨论平台,从而开拓工作视野;第二,省纪委的重要项目纳入到高校研究的区域中,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第三,希望高校纪工委能够扩展廉政理论立项的范围,在多方面提供支持。
  哈尔滨工程大学纪委书记吴庆文,哈尔滨商业大学纪委书记王江,黑龙江科技学院纪委书记陈福,东方学院纪委书记左长滨,哈尔滨工业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李仁福,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倪金荣先后结合学校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他们从高校查找廉政风险点、警示教育、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等方面分享了工作经验,并就预警指标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会上,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李桂春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健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设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体现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态度和精神。本次座谈会深入研究廉政风险重点防控问题,交流思想认识,探讨开展试点工作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思路、统一目标任务和必应措施,为深入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提供好的思路和方法。李桂春副厅长为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廉政风险的基本特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定位及工作环节问题,并就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三个“抓好”:抓好教育基础,制度约束和教育引导相结合,通过加强教育尽量减少风险转化因素;抓好内控管理,通过优化权力配置,改进业务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科技手段,改进内部环境,从而强化内部管理;抓好廉政风险预警,建立廉政信息系统,形成廉政信息数据库,建立一个科学的指标来衡量廉政风险。同时,他指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需注意把握的问题,即形成合力,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避免形式主义,加强评估体制建设。最后,他希望各高校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工作上多加探索,发挥优势,多出成果,走在全省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前列,为全省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经验,做出更大的贡献。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李东明做总结性发言,并宣读了高校纪工委对我省各高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四个要求: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二,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工作思路;第三,突出核心任务,扎实做好研调工作;第四,加强组织领导,为纪律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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