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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4-04-11 08:51  

 

中共黑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黑大纪发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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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2014年,以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强化经常性监督,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落实,提升预防腐败的水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点落实好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体现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行政单位负责人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又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组织、宣传、教学、科研、财务、审计、行政管理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要继续落实信息月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报告制度。

3.强化监督考核。2014年,纪委将根据学校及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责任制督查,将平时的监察与年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相结合,重点对非教学单位和重点领域部门通过自查总结、民主测评、业务学习考评、综合检查考核的形式开展督查。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依据规定进行查处和整改,并开展责任追究。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4. 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对于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查否的问题,要在恰当时机、一定范围内通报。善于从信访件、投诉件、内部审计等工作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和缺陷,及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落实机关首问负责制,加大沟通联系力度,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能力,强化信访工作的预测预警机制建设,使信访事项尽可能在基层得到解决。对于重要案件,切实做到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办、亲自督查落实。转至各单位的信访转办件要以书面调查报告回复查办结果,并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报。

三、多措并举,增强预防实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

6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一是开展由学校主要领导主讲的“反腐倡廉大讲堂”活动。党委书记作关于重视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讲座,纪委书记作关于贯彻学习《党章》的讲座。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加强领导作风建设,树立廉洁从政风范。组织处级干部集中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讲话。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各种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科级党员干部廉政从政道德百题知识答题活动。四是将《廉政视角》改为双月刊,扩大刊物发行范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7.扎实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分级教育。各单位要制定本年度分级学习教育计划,以本职工作所对应职权行使依据的法规、制度、条例等为学习内容,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涉及的责任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底责任制考评指标体系。进而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规范岗位履职行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8.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根据上级部署,制定宣传教育活动月方案。结合学校加强学风、教风、校风建设等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9.利用网络平台强化教育。继续开展拒腐防变每季一课的廉政教育活动。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网站和学校纪检主页等平台,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强化廉洁意识。

10.开展廉政文化作品评选活动。联合宣传部、团委、艺术学院、新闻学院、学工部等部门,面向全校师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艺术作品大赛。分别设立学院、学校两个级别奖项,优秀作品给予嘉奖并推荐给上级部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性。

11.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落实廉政文化进教材、进课堂活动。联合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习近平关于反腐倡廉建设讲话作为专题,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落实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寝室活动,与宣传部、家工委物业公司联合,印制张贴反腐倡廉校园宣传画,并在学校画廊内刊出廉政专版。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为主题,在校报上开设廉政专栏。

(二)强化监管治理

12加大监督力度。结合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的具体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察力度,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加强对学校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要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改进监督工作方法,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探索电子监察网络平台,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13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督查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加强对落实《廉政准则》,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教育部党组20项措施的监督;加强对坚持群众路线、厉行勤俭节约、认真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14.突出重点,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和制度完善工作。专项治理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中央2013-2017年国家惩防体系规划,结合实际从重点领域入手,开展调研工作,做好我校惩防体系规划;二是认真执行教育收费许可证制度,全面落实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和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源头防腐;四是协调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学校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加强对招投标采购的监督,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五是加强对各类招生录取环节的监督,严格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行为,深入清理整治违规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办学和到异地进行考生信息认证等问题,落实好“阳光招生”。此外,加强日常行政监察,认真做好行政监察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监察意见,不断完善纠正,积极推进制度监管。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15. 加大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力度。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职权事项体系,落实高风险等级职权事项对应的风险防控流程图上墙公示的监督检查工作,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在校园网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同时,做到工作走流程,办事按程序,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的产生,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6. 推进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为目标,组织推进廉政风险网络化、信息化防控工作。

四、发挥廉政研究中心优势,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7.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部署,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反腐倡廉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支持本单位纪检委员工作,为他们履职尽责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学校将组织二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关于纪检工作职责的培训会,进一步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18. 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学校廉政中心为平台,加强高等教育领域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强对已立项目的监管,确保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巩固现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加强廉政文化交流,加快廉政科研成果的转化,努力提高我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水平。

2014, 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抓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全校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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