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
训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严禁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的通知》(教人〔2014〕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通知》提出的七个方面要求予以落实。
附件:《教育部关于严禁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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