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黑大纪发〔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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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反弹,现将《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学校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切实遵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抵制各种奢侈浪费、违规违纪行为,不触碰纪律红线,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廉洁过好元旦春节。
附件:《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