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经2011年12月7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决定将“黑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由过去依托法学院管理调整为依托学校纪委管理,并对其组织机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黑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为校级科研机构(根据十届省纪委第47次常委会议决定,“黑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同时作为黑龙江省纪委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根据工作需要,廉政研究中心可以聘请相关院所研究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作为中心的研究人员。
“黑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自2009年4月成立以来,在省纪委、省教育厅、省高校纪工委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学校希望廉政研究中心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发扬优良传统,总结先进经验,努力创新,不懈进取,进一步充实专兼职研究队伍,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推动我校和全省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黑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暨省纪委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组织机构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黑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暨省纪委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
组织机构名单
顾 问:杨 震 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
李广智 黑龙江省纪委常委
王树江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车承军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主 任:曲科军 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 主任:于逸生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
田成义 黑龙江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董玉庭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
教军章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
刘彦辉 黑龙江大学纪委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田成义(兼)
研究中心(基地)办公室设在黑龙江大学纪检委,办公室主任:刘彦辉(兼)